来源 :金融界2024-03-29
华阳集团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静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时,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翠翠女士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
陈静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陈静霞女士,中国国籍,1992年02月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7月加入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历任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专员,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副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静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00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