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股票2023-04-13
4月12日,弘宇股份公告显示,2021年12月6日,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晓卿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申请豁免的承诺内容为:“本人计划长期持有弘宇农机股票,若本人持有的弘宇农机股票于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确有需要进行减持的,则每12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弘宇农机股份总数的25%”。豁免该承诺利于加快股份转让事项的推进,有利于协议转让事宜尽早完成。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月5日,于晓卿的监护人任焕巧女士与辛军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于晓卿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21.00元/股的价格将上市公司500.3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6%)转让给辛军,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剩余1500.93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08%)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辛军。2022年1月14日,于晓卿第二次转让给辛军的上市公司500.31万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022年12月21日,辛军与于晓卿的监护人任焕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于晓卿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21.00元/股的价格将上市公司1500.93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08%)转让给辛军。本次股份转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2023年4月11日,公司收到辛军先生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确认,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