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1-01
11月1日消息,京泉华公告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4.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最高成交价为 14.7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60 元/股,成交金额为 3000.4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22.21 元/股。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4.3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4%,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