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1-11-15
京泉华15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京泉华表示,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