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26
金龙羽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保理方式包括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旨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