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4-09-05
伟隆股份(002871)9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近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公司转让子公司即聚机电股权按照合并口径确认投资收益4164.12万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68.27%,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范庆伟、时任总经理李会君、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克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