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2024-08-23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一、授信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融资情况概述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4 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不超过 12 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下属公司汕头实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光伏”)及实丰绿色能源(汕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绿能”)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实丰光伏、汕头绿能分别与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力士”)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分别以其自有资产与欧力士开展融资租赁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公告编号:2024-044
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376.60万元。本次融资实际发生后,融资金额在2024年度授信融资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为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概况及担保进展情况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授信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彼此之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 5 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 7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下属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
上述融资担保中,涉及对参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参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实际担保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