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潘春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一致。潘春华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