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2-11-01
11月1日,美芝股份(002856.SZ)发布深交所关于对李苏华的监管函。
据公告,经查,美芝股份于2019年6月,通过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供资金820万元给李苏华使用,李苏华作为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其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2.3条、第4.2.12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其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李苏华担任美芝股份副董事长、董事,持有美芝股份22.41%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