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柿财经2024-02-23
燕京啤酒(000729.SZ) 23日晚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独董刘景伟、时任董秘徐月香出具的警示函。
根据公告引用的《警示函》内容,燕京啤酒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三十五项为“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声明人刘景伟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但经北京证监局查证,刘景伟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了五家。
北京证监局认为,燕京啤酒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徐月香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燕京啤酒、刘景伟、徐月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刘景伟的名字接着出现在星网宇达(002829.SZ)的公告里,星网宇达在聘任刘景伟作独立董事时,同样披露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由于违反信披规定,公司及时任董秘袁晓宣、独董刘景伟收到警示函。
“刘景伟”还曾出现在首钢集团、华强科技(688151.SH)等公司的高管名单里
同样是在23日,北京证监局还对北摩高科及其独董李玉华、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飞出具了警示函。深圳证监局则分别于22日和23日,对爱克股份(300889.SZ)及董秘陈永建、独董杨高宇,深水规院(301038.SZ)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晋龙出具的警示函。4家公司及其独董都在任职时表示“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承诺信息真实,但经查,这几位独董都在五家以上公司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