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11-01
昨晚,星网宇达(002829.SZ)发布公告称,2022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1.55亿股的20%,即3093.70万股(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无人机产业化项目、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迟家升直接持有公司4025.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03%;一致行动人李国盛直接持有公司297.2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上述二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1%。若按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6亿股,迟家升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不低于21.69%,李国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不低于15.07%。迟家升及李国盛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36.76%,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相差较大,仍保持控制地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以扩大公司无人机产业化能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突破无人机核心技术,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补充公司发展资金。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请做好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显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捷、李钊。
2017年4月7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10股,税前派息2元,除权除息日2017年4月13日,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