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2-22
山东赫达公告,控股股东毕心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毕于东先生、毕文娟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毕心德先生解除质押数量为64.24万张,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66.66%,占公司可转债余额的比例10.71%;毕于东先生解除质押数量为18.65万张,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66.65%,占公司可转债余额的比例3.11%;毕文娟女士解除质押数量为14.39万张,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66.65%,占公司可转债余额的比例2.40%。解除质押日期为2024年2月21日,质权人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