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钛媒体2023-04-03
4月2日晚间,红墙股份(002809.SZ)发布公告,公司因申请发行可转债于日前收到深交所问询函。对此,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对问询函进行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此次可转债的申请,红墙股份曾于2022年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反馈意见通知书,随后在2023年3月,公司收到了深交所的问询函。
募集资金调减超2亿
钛媒体APP发现,2023年3月21日,红墙股份将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此前募资金额5.6亿元调整为3.16亿元。3.16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年产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下称惠州项目)。红墙股份公司目前以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惠州项目预计增设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及其原材料聚醚单体与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可见,公司此次募资目的是扩充主营产品生产量。
募集金额的变更似乎并没有表面那么简单。钛媒体APP发现,近3年,红墙股份均持有大量的货币资金。具体来看,2022前三季度,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855亿元,扣除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60万元后,可动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2.849亿元。往前回溯,2019年-2021年,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02亿元、1.35亿元、4.69亿元,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且主要以银行存款为主。同时,红墙股份在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持有大量短期借款,2019年-2021年,红墙股份短期借款的金额分别为1.7亿元、6022.34万元、2.65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比例分别为56.3%、44.44%、56.5%。因此,证监会要求红墙股份说明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同时补充说明在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持有大量短期借款的原因。
红墙股份表示短期借款金额较大的原因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和用于固定资产建设项目。2022年1-9月,公司已归还短期借款2.58亿元,目前已不再持有大额短期借款。而对于募投金额,公司则表示货币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支出、其他投资项目支出及偿付公司债务本息,而目前自有资金难以满足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意思的是,2022年红墙股份在回复证监会的反馈意见通知书中表示5.6亿元的募集金额是合理的,但是3月21日,公司在发行方案中将募集资金调减至3.16亿元。
对于调减募集资金对于红墙股份的惠州项目规划有何影响?会不会延迟惠州项目的推进时间或减少项目规模?针对上述问题,钛媒体APP致电红墙股份,截止发稿暂未得到回复。
业绩下滑,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是否合理
而在最新的问询函中,深交所对红墙股份的业绩及应收账款情况一并进行询问。
具体来看,2020年-2022年前三季度,红墙股份的归母净利润为1.42亿元、1.13亿元、6287.99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12亿元、8245.47 万元、4123.42万元,可以看出红墙股份近两年的业绩处于持续下滑状态,其下滑原因一方面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下游需求疲软,另一方面是因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长、公司加强对客户信用核查等。此外,红墙股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15%、9.07%、6.03%、2.81%,呈持续下滑趋势。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导致业绩下滑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缓解或消除,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此前提到红墙股份业绩下滑的原因之一是加强对客户信用核查所致,而红墙股份之所以加强对客户信用核查,则因为公司的应收款项高居不下。具体来看,2019年-2022年6月末,红墙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71亿元、8.97亿元、11.82亿元、9.92亿元,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92%、67.14%、76.21%、107.13%。尽管红墙股份称公司所处行业内应收款项回款时间普遍相对较长,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高于同行业,同行业平均水平分别为59.71%、62.81%、67.58%、79.30%。此外,公司近几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2019年-2022年三季度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均值分别为2.06、1.87、1.85 和1.33,红墙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06、1.77、1.56 和0.92。对于红墙股份应收帐款较高问题,公司多次强调通过加强对客户信用核查的方式,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从而保护自身权益。正因如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效果。
从红墙股份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来看,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占比相对较低,主要以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主,占比超过79%。账龄一年以上应收款项主要集中在1-2年,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对比同行来看,可比公司垒知集团及苏博特与红墙股份业务模式相似,均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主。但红墙股份单项与组合坏账计提的金额及比例与同行业存在差异,2019年-2020年,红墙股份均未进行单项坏账计提,而在2021年-2022年6月末,公司开始进行单项坏账计提,且计提比例均高于同行可比公司。2019年-2020年,公司对组合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类科目计提坏账比例均高于同行可比公司,超过93%,但是在2022年6月末,其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却降低至77.54%,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单项与组合坏账计提的金额及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存在显著差异,以及对组合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类科目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合理性。同时,深交所要求红墙股份补充披露相关风险。(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李若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