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7-04
微光股份公告,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其中委托理财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将通过制定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控制等措施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