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2-14
*ST奇信12月14日收深交所关注函,被要求说明公司选择在年末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如何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并补充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原因及合理性。
逐项列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14处投资性房地产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证字号、位置、建筑面积、所有权人、权利受限情况、取得时间、取得方式、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时间、出租情况(出租率、承租方及是否为关联方、租赁期、租金及回收情况等)、目前使用状态、是否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等。
对比分析同地区或相近地区的相似房产交易情况,逐一说明公司14处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是否具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是否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相关房产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定的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条件。说明采用收益法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相关房产历史现金流入及支出情况说明房产的未来收益及承担的风险是否稳定可预测,是否符合收益法评估的相关要求及假设前提。
三季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2.13亿元,较期初增长36.54%,主要系本期部分房产对外出租。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相关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并结合会计政策变更前后相关因素的变化,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为增厚净资产而将相关资产突击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并变更后续计量模式的情形,是否存在为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而进行不当会计调节、滥用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