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04-01
2022年3月31日,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在此之前,奇信股份多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宝明律师提出,目前暂定奇信股份索赔条件为:2021年3月31日之前买入,且在2022年3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奇信股份维权入口)
维权股民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营业部章的交易对账单;
3、加盖营业部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