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资讯2022-02-21
2月21日,深交所向奇信股份(002781.SZ)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不再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所”)后又再次聘任其作为2021年审计机构的理由是否前后矛盾,公司在两个月时间内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是否审慎,以及公司前后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的合理性等。
去年12月10日,奇信股份披露《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显示,公司综合考虑并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服务审计需求,经与天职国际友好沟通后决定不再续聘天职国际所,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月17日,奇信股份披露《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显示,因中兴财光华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调动困难等方面的原因,鉴于时间比较紧迫,为更好地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时披露,鉴于天职国际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经与中兴财光华友好协商,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拟改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度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针对上述事项,深交所要求奇信股份:
一是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服务审计需求等因素,详细说明首次变更2021年审计机构的原因。同时,详细说明公司不再续聘天职国际所后又再次聘任其作为2021年审计机构的理由是否前后矛盾,公司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服务审计需求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公司在两个月时间内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是否审慎、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沟通。结合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详细说明前后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的合理性。
二是说明中兴财光华所已开展的年审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进度,管理层与中兴财光华所就年审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等,并要求中兴财光华所就被更换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上述情形以及是否做好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工作作出说明。
三是要求天职国际所说明是否已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涉及的工作内容及范围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与评估,是否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风险,是否与前任审计机构开展必要的沟通,如是,说明评估与沟通的具体情况。同时要求天职国际所结合对公司2021年年审的具体时间、人员安排及其履职能力等详细说明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
四是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就上述两次变更年报审计机构的原因进行核实,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多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