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1日,因频繁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奇信股份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据悉,奇信股份预计于4月29日披露2021年报,在如今只剩下约2个月时间的情况下,公司再度变更年审机构。
2021年12月10日,奇信股份披露《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显示,不再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所”),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022年2月17日,奇信股份又再次变更2021年审计机构,《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显示,经与中兴财光华所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天职国际所担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时隔两个月,奇信股份再度将年审机构变更回原来的天职国际所,奇信股份称,变更年审机构的原因为因为中兴财光华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调动困难,而天职国际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等。
而在12月的拟变更审计公告中,公司称,不再续聘天职国际所并拟改聘中兴财光华所为 2021 年审计机构的原因为“综合考虑并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服务审计需求等”。
对此,深交所向奇信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对以下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一、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服务审计需求等因素,详细说明首次变更2021年审计机构的原因;详细说明不再续聘天职国际所后又再次聘任其作为2021年审计机构的理由是否前后矛盾,公司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服务审计需求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在两个月时间内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是否审慎、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沟通;结合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详细说明前后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的合理性。
二、说明中兴财光华所已开展的年审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进度,管理层与中兴财光华所就年审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等,并请中兴财光华所就被更换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上述情形以及是否做好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工作作出说明。
三、请天职国际所说明是否已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涉及的工作内容及范围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与评估,是否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风险,是否与前任审计机构开展必要的沟通。同时结合对公司2021年年审的具体时间、人员安排及其履职能力等详细说明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
四、请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就上述两次变更年报审计机构的原因进行核实,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多次变更。
此前,2022年2月14日,奇信股份就曾因大额资金流出、业绩下滑等原因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奇信股份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为亏损9亿元至13.50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亏损 9.10 亿元至 13.60 亿元。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期间费用占比较大,以及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存货等计提减值3至4 亿元。
此外,奇信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自查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显示,经自查发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合计向达欣贸易转账1.31亿元。
经核查,上述款项的转出,系在公司未与达欣贸易签订商务合同,也未发生实质性的商务经济往来下发生的,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尚未归还。
对于上述1.31亿元款项,奇信股份在2021年12月30日的公告中表示,针对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已发函至达欣贸易,公司董事、总裁叶洪孝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督促其尽快归还上述款项。
针对业绩下降问题,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在手项目、业务开展情况说明 2021 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3至4亿元的计提减值问题,深交所要求公司列表说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存货计提减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并说明以前年度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针对关于大额资金流出事项,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上述资金的实际流向及使用情况,具体决策者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公司全体董监高是否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说明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上述事项是否属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全面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财务异常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