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2-15
ST柏龙12月15日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财务核算不规范、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有关监事履职情况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ST柏龙时任董事长陈伟雄、时任总经理陈娜娜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江伟荣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监事履职的相关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财务总监王琦对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时任监事胡秋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监事履职相关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柏龙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陈伟雄、陈娜娜、江伟荣、王琦、胡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财务核算不规范方面,存在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等违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方面,经董事会审批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超期未归还、未经董事会审批的募集资金违规补充流动资金等违规。
同时,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ST柏龙时任监事会主席胡秋长期失联,未实际履职,但2020年9月21日公司发布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该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秋女士主持”,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发布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该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秋女士主持”,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