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1-08-18
8月17日,真视通(002771,股吧)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举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两项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第二项《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兼副总马亚再次投出反对票。
马亚表示,其投出反对票主要基于三个理由:一是新修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对“重大事项”范围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将与公司原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中“重大事项”范围的认定规则不一致。
二是新修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将与公司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认定规则不一致。
三是修订制度的征求意见时间过短,周六晚上 6 点在总裁办群里提出,12 点前就要发董事会通知,时间过于仓促,综上建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应同步修订,以保证公司制度内容的一致性。
据悉,马亚为真视通第四大股东,2000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2011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马亚曾于8月12日举行的董事会中,对修订印章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等三项议案连投3票反对票。
当时马亚表示,会议审议的三项制度,在制定及修订前并未与公司各级管理层进行广泛、充分的沟通,个人认为相关流程及权限的设定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业务管理需求,不具有可操作性,将影响公司运营效率;同时希望相关制度应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且与各级管理层充分沟通后再行修订和审议。
回顾马亚两次投出反对票的理由,均与沟通不充分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