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晚,永兴材料(002756.SZ )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多项数据表现亮眼,“碳酸锂销量1.97万吨,同比增长75.47%;碳酸锂毛利率87.28%,同比增长30.58%;(碳酸锂)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9.63亿元,同比增长1169.80%……”
同时,根据营业成本、产品销量计算而来的成本数据则显示,公司2022年碳酸锂每吨生产成本也仅为5.54万元。
记者从公司人士了解到,由年报数据测算的5.5万元只能算是直接生产成本,尚未包含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四费”在内,全部计算在内成本会更高一些。
碳酸锂的成本端保持相对稳定,产品端价格、产销量同步增长,成为了拉动永兴材料业绩增长的最主要动力。
而就2023年来看,公司产量仍然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去年2万吨产能新投产,产能释放有一个爬坡过程,预计今年能够打满。”上述人士指出。
此外,公司还抛出了一份豪爽的分红计划,“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若按照公告当天收盘价计算,其股息率接近6%,几乎与银行股和一众蓝筹股比肩。3月21日,永兴材料也出现了7.66%的强劲反弹。
碳酸锂售价高于同业
永兴材料有两大主营产品,一个是不锈钢棒线、线材等,另一个就是碳酸锂。
2022年,上述两大类产品的收入规模相差不大,分别为68.44亿元和87.38亿元,但是盈利能力却是天壤之别,
上市公司绝大部分的利润来自于锂盐产品。当期,公司净利润合计63.2亿元,其中碳酸锂产品净利润便达到59.63 亿元。
年报数据还显示,公司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毛利率为8.77%,锂矿采选及锂盐制造业毛利率则高达86.45%。
其中,收入占比最高的碳酸锂产品单项毛利率达87.28%。这一水平放到国内锂盐行业中,也仅次于几家盐湖提锂类公司,处于矿石提锂的一线梯队。
比如已披露年报的两家同业公司中,藏格矿业同期毛利率为92.2%,存在“代加工”业务的盛新锂能毛利率则仅为60%。
永兴材料的利润率,之所以能够达到上述水平,主要是受益于其高度自给的原料,以及高于同业公司的产品售价。
公司年报指出,18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已投产,产能利用率快速攀升;年产300万吨锂矿石技改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化山瓷石矿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已由100万吨/年变更为300万吨/年,为锂电新能源业务发展有效地提供了原材料保障。
“去年原料基本都是自有矿山产出的,几乎实现了完全自给自足。只是有一段时间因为产能问题,将部分选矿部分对外委托加工。”上述人士指出,预计2023年原料端会继续保持高度自给。
此外,根据年报披露的碳酸锂产品收入、销量数据计算,永兴材料去年碳酸锂平均售价高达43.55万元/吨。
同期,根据藏格矿业、盛新锂能年报计算的平均售价,则分别为40.37万元/吨和25.34万元/吨。
另据上海有色网价格统计结果显示,2022年国内电池级碳酸锂均价为48.24万元/吨。由此可见,永兴材料的产品价格是最为接近市场均价的锂盐企业,甚至接下来披露年报的其他上市公司,其实际售价都不太可能会超过永兴材料。
而对于产品定价,永兴材料指出“销售部门以长单和零单相结合的方式销售产品,其中长单主要针对行业内龙头企业,依据权威平台予以定价,现签散单依据订货时市场价格定价,兼顾供销稳定性和企业盈利。”
记者还从业内了解到,不同原料类型的锂盐产品价格不同,比如卤水料会比矿石料产品低上1-2万元/吨。
这可能也是永兴材料实际售价,高于藏格矿业的原因之一。
环保督察冲击
2022年,碳酸锂均价呈现逐季度提升变化。假设产销数据保持稳定,相关公司各季度盈利也应保持同步增长。
不过,就永兴材料来看,该公司四季度与三季度的利润环比增幅却不明显。
年报数据显示,2022年第三、四季度净利润分别为20.07亿元和20.49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9.65亿元和20.28亿元。
这可能与去年四季度当地的环保督察、企业停产事件有关。
去年11月29日,永兴材料曾公告,江西省高安市在日常监测中发现锦江水源水质异常,生态环境部门正在上下游开展调查工作,永兴新能源为配合环保调查,对碳酸锂冶炼生产线予以临时停产。
上述生产设施排查检修延续10天左右,于2022年12月9日恢复生产。
21世纪经济报道去年12月援引百川盈孚数据报道指出,12月3日至9日期间,江西碳酸锂产量为2703吨,环比减少734吨,环比下降21.4%,“在此之前的几周时间里,江西碳酸锂单周产量始终保持在3500吨以上。”
民生证券有色分析师邱祖学也指出,“Q4公司锂盐贡献利润19.3亿元,实现销量约5930吨,环比下滑约7.2%,主要受环保事件停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经历上述水污染事件后,江西当地对锂盐生产、矿山违规开采等督查趋严。永兴材料作为当地核心锂盐生产企业,也在年报中简单披露了两起环保处罚案例,分别涉及永兴新能源、花桥矿业。
不过,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显示,该局曾于2022年9月22日对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永兴材料全资子公司)进行调查,其二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按照法律规定和环评批复要求,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2022年9月15日重新提交申请后,至调查当日还在审批中,暂未核发;但是,永兴新能源二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却在2022年7月30日开始至调查当日一直在进行生产,同时排放了焙烧废气、含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此,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
披露的另一起案例是花桥矿业(永兴新能源持股70%),作为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从建设以来至2022年9月23日调查当日,从未按照环评批复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监测规范要求对排放的水污染物开展过一次自行监测。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8.5万元罚款。
“已整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永兴材料在年报中表示。
此外,来自宜丰县生态环境局的信息还显示,2023年1月、2月花桥矿业和永兴新能源公司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如花桥矿业旗下的化山瓷石矿,在中转场钢棚内连续性原矿装卸作业时,现场有1台雾炮机电机烧坏未运行,导致现场装卸时粉尘较大,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永兴新能源,则是因为污水处理污泥只建立了部分台账,2019年投产至2022年7月20日污水处理污泥未建立台账并记录。
以上信息,在接下来的一季报或者半年报中,上市公司也可能会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