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06-21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1日讯今日,永兴材料(002756.SZ)发布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年11月23日,永兴材料发布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预案显示,公司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分别用于“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18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年产2万吨汽车高压共轨、气阀等银亮棒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永兴材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永兴材料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05,950,150股的20%即81,190,030股(含本数)。
截至预案公告日,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0,595.02万股,高兴江持有公司股份15,126.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6%,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8,119.00万股计算,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8,714.02万股,高兴江仍持有公司31.05%的股份,高兴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永兴材料表示,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及上游配套项目将有利于扩大公司在锂电材料行业的竞争优势,持续开发不同的应用场景、优化特钢产品结构并巩固特钢新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补充必要的流动资金可为公司提升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永兴材料于2022年6月9日发布的关于《关于请做好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王如意、林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