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5-23
5月22日,*ST易尚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被追问28个方面的问题。其中,问询函指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要求公司说明期初结转、本年未予回款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相关回款流向关联方的情形,是否存在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说明是否存在前期收入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是否存在过去年度及当期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年报指出,本年度非正常损失2871.42万元,其中2255.56万元系与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融怡亚通”)因合同终止而产生的货物毁损损失,现场已拆除;其余615.86万元系易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香港”)因仓储管理产生的货物毁损损失,疫情原因年审会计师无法现场核实。要求公司说明与东融怡亚通相关交易发生的具体情况,说明公司对与东融怡亚通上述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和合理性。说明与东融怡亚通相关合同终止的具体原因,相关货物是否为定制化产品,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相关利益输送的情形。要求说明易尚香港因仓储管理产生货物毁损损失的具体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计提相应货物毁损损失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结合过去年度存货减值计提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滞后计提的情形。
要求分析说明在公司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与新增供应商采用预付款结算模式的原因和合理性,同时,结合采购的货物在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说明公司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预付款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还有新增的原因和合理性。说明本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下营业成本反而增加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要求说明向深圳市华兴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预付设备款6662.76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与华兴隆机电项目调整和相关合同终止的具体原因和时间。分析说明公司各季度净利润波动与营业收入波动差距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同时,说明公司第四季度大幅亏损的原因,结合公司2022年截至目前的盈利情况,说明公司净利润是否存在持续为负的风险。要求说明报告期内未能准确及时执行客户赊销政策及应收款项催收和质押程序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民间借款1.52亿元,要求具体说明采用民间借款的原因,公司是否存在被金融机构抽贷、停贷等情况,如是,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危机,并说明公司为解决金融机构抽贷、停贷等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