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波又起?易尚展示控股股东刘梦龙股权再次被司法冻结。
1月14日,易尚展示再次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据悉,这已是股东刘梦龙近三个月第三次被司法冻结股权。
至于究竟冻结原因为何?存在哪些风险?《证券日报》记者为此联系公司采访,公司表示拒绝回复。
三次司法冻结为哪般?
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刘梦龙所持3225万股均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87%。对此,易尚展示表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尚未收到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目前,对于刘梦龙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原因仍未明晰,仍存在较大股权转让风险。(见相关报道《易尚展示股权被冻结原因仍未“完整披露”两次延期回复的内容并不“令人满意”》)
去年11月6日,易尚展示第一次发布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但在11月16日公告称股权冻结已解除。但紧随其后,12月10日易尚展示再次发布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公告,称股东所持所有股权均被冻结。在12月24日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中,仍未明确股东刘梦龙股权质押原因。
对此,广东圣马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勇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控股股东的股票被全部司法冻结,可能源于该股东个人负债高导致出现诉讼或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后执行冻结两种情形。就公告情况而言,刘梦龙股权多次被司法冻结原因主要是前者。”
田勇律师认为,距离12月10日公告股权被冻结后两周,易尚展示应已知晓诉讼事宜和股权冻结原因,但在12月24日对深交所回复函的公告中,仍未披露具体诉讼原因,或造成中小投资者与公司信息不对称的情形。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主动披露的原则,公司应该把此次涉及的诉讼事宜按照时间流程进行披露。但另一方面,公司也可以以执法机构对案件暂无定论为由,不进行相关具体事项的披露。”一位从业多年的证券事务代表向《证券日报》记者对此表示。
易尚展示1月4日发布公告称,刘梦龙所持所有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本以为债权债务纠纷风波已平息,但不料1月14日公司再次公告控股股东所持股权第三次被司法冻结事项。
控股股东或涉及多起纠纷
对于未知的三次股权被司法冻结原因,有不少中小投资者表示,这究竟是股权转让中的“正常流程”,还是存在不可告知的风险纠纷?
“股权被司法冻结后,股东之间无法实施股权转让。因此,不存在股权转让前需要进行司法冻结的说法。就目前情况而言,刘梦龙或存在多起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上述证券事务代表向《证券日报》记者如是说。
三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公告显示,前两次对刘梦龙股权执行冻结的法院均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而此次1月13日公告称,执行股权冻结的法院为深圳市罗湖人民法院。
对此,田勇律师表示,同一人的财产被不同债权人申请查封冻结,其存在原因可能如下:股东刘梦龙存在多个债权人,分布于不同区域,因此执行法院不同。按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18条,由金钱债权人所在地法院或借款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受理。
如今,股东刘梦龙所持股权反复被司法冻结再解除,或可说明刘梦龙存在多个债权人及起诉的情况,但债务人有能力与已起诉的债权人协商处理好诉讼事宜,如及时归还资金取得谅解而让债权人撤诉。此次司法冻结股权是因为其资金来源渠道多,因为统筹兼顾不到位、财务筹划与自身需求匹配出现偏差,导致某个时间段多次出现冻结事宜。
对于多次出现司法冻结而存在的风险,田勇律师表示需要警惕两种可能:“一是公司资金全面紧张,盈利远远不能覆盖付息,只能‘拆东墙补西墙’过日子;二是某种技术性诉讼,以诉讼对大股东施加影响或二级市场价格以达到其他目的。”
“从易尚展示在一个季度内如此频繁地发布司法冻结公告,且执行法院多变等两方面实据上看,我们认为此举可能系因多起债务纠纷而导致实控人股权被故意行使司法保全,或存在投资者不知晓的内情而导致易尚展示实控人易主存在较大变数,建议投资者保持密切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锦华基金总经理秦先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此次控股股东刘梦龙所持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能否顺利化解,《证券日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