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2-27
世龙实业(002748.SZ)公布,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世龙实业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21号(简称“警示函”)。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公司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49.82万元,同比上升497.95%,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报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