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1经济网2021-11-04
深交所公告,向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监管函内容称,世龙实业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49.82万元,同比上升497.95%,但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1.3.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