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11-24
11月24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电影”)发布公告,变更部分影院建设项目。
据公告,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1.96亿股,发行价格为1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亿元。
截至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6.2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累计利息收入)为12.87亿元。“新建影院项目”已投资建设影院95家,其中已开业影院81家,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51亿元,预计尚需投入募集资金约6.48亿元。由于公司对部分影院项目建设计划进行了调整,因此该项目实施完毕后预计剩余募集资金约6.38亿元(含累计利息收入)。
对于调整原因,万达电影表示,为应对疫情带来的短期经营压力,经审慎评估,公司调整了部分影院建设发展计划,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影院项目”中的 52 家影院项目未能实施。同时疫情之下公司加强成本管控,新建影院建设成本有所降低,因此原“新建影院项目”实施完毕后预计剩余部分募集资金。
万达电影于2005年1月2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曾茂军,注册资本为22.31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影摄制、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持股40.4%。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共289家,包括北京万达传媒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