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江西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根据公告,江西证监局发现李晓林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任职期间,存在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向客户承诺承担损失的行为。
据记者根据证监会网站梳理,这是近期监管部门披露的又一张对券商的“罚单”。5月10日,浙江证监局披露了对国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披露了对东莞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也是在10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析认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并促进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信证券再收“罚单”
5月10日,浙江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这是本月国信证券再次遭到“点名”。
根据披露,国信证券保荐的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达)于2023年2月17日在北交所上市,根据利尔达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利尔达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31.71万元,上市当年即亏损,且该项目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
浙江证监局同日还披露了《关于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2024年2月29日,利尔达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2.44万元。2024年4月23日,利尔达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60万元。2024年4月26日,利尔达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60万元。
“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此外,利尔达《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相关内容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公告称。
而对于国信证券,广东证监局曾于5月6日披露《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称,经查,国信证券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未及时督促奥普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二是未纠正奥普特使用其他募集专户发放薪酬问题。
就广东证监局警示函,国信证券方面8日回复央广网记者称,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执业质量,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监管机构。
东莞证券收警示函
记者关注到,5月10日,广东证监局还披露了《关于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姚根发、杨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称,东莞证券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对上市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交易真实性审慎核查。二是未按规定完整填报2019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对此,5月13日东莞证券回应央广网记者称,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相关信息。
东莞证券此前曾因拟IPO受到市场关注。据深交所网站,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目前审核状态为“中止”。
证监会:持续加强证券公司日常监管
值得关注的是,5月10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证监会表示,本次修订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要求上市证券公司,以更鲜明的人民立场、更先进的发展理念、更严格的合规风控和更加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努力回归本源、做优做强,切实担负起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作用。
证监会称,《规定》的发布实施,将有利于督促和引导证券行业全面践行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全面落实新“国九条”,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投资者水平。
“监管部门加强券商监管的举措,在当前金融市场背景下尤为重要。”13日,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央广网记者表示,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还能促进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
田利辉表示,投资者是金融市场的基石,而券商是服务投资者不可或缺的力量,加强券商监管可以防范券商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另外,加强监管可以规范券商的经营行为,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促进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
田利辉称,加强券商监管可以提升市场的信心,使投资者更加信任市场,愿意将资金投入到市场中,从而推动市场的繁荣发展。严格的监管环境可以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进而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市场,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此外,可以遏制券商之间不正当的竞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进而激发券商的创新活力,推动服务质量的提升,推动行业向更高水平的发展。
据了解,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守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主线,持续加强证券公司日常监管,强化执法问责,督促上市证券公司将《规定》的一系列新要求落实到位,并将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全行业辐射,促进证券行业机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