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经济参考报2024-05-10
日前,国信证券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显示,国信证券作为奥普特的首发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奥普特存在的相关问题未及时发现、未要求及时整改。此前,国信证券还分别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纾困产品管理、私募子公司管理、未充分关注并督促发行人整改规范推广费用等方面的问题分别被深圳证监局、深交所处罚。
广东证监局此次对国信证券出具警示函,主要涉及保荐项目的持续督导问题。公告称,国信证券作为奥普特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未及时督促奥普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国信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发现奥普特存在超募投计划发放员工薪酬的情况,也未按要求督促奥普特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二是未纠正奥普特使用其他募集专户发放薪酬问题。国信证券未能持续关注奥普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情况,未及时发现奥普特使用营销中心募投资金向其他项目支付员工薪酬的问题,在发现该问题后也未要求奥普特及时整改。
广东证监局指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国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全面检查公司保荐业务制度体系建立、保荐代表人持续培训制度执行和相关问题的规范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对保荐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督促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控制风险,提高执业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信证券今年以来第三次受到处罚。
4月19日,深圳证监局对国信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告称,国信证券合规内控存在四大问题:一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个别标的黑名单管理不到位,个别标的尽职调查不充分,在业务融入方出现风险后仍多次有条件延期造成大额损失;二是纾困产品管理不足,部分纾困资管产品投向纾困用途的资金未达到规定比例;三是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个别产品未经备案开展业务,个别基金部分投资款被合作方挪用;四是存在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产品规避监管提供便利,为未备案的私募产品提供外包服务,信息隔离墙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国信证券时任分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高管也被一同出具警示函。
另外,今年1月,因在辽宁垠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保荐过程中,存在未充分关注并督促发行人整改规范推广费用内部控制缺失的情形,对发行人经销收入相关事项核查不到位等问题,国信证券及两位保荐代表人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从业绩方面来看,国信证券在2023年实现了增长,但投行业务承压,2024年一季度业绩有所下滑。财报数据显示,2023年国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73.17亿元,同比增长9.08%;实现归母净利润64.27亿元,同比增长5.57%。其中,投资银行业务2023年收入为14.19亿元,同比下降24.58%。2024年一季度,国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3.62亿元,同比下降19.24%;实现归母净利润12.29亿元,同比下降30.51%。
与年报同时发布的还有公司人事变动消息。4月16日,国信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谌传立被免去副总裁以及投资银行事业部总裁职务,由吴国舫接任。4月29日晚,国信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秘书谌传立近日到龄退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免去谌传立的公司董秘及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同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廖锐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