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2-24
利民股份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3月3日支付“利民转债”第四年利息,每10张债券派发利息10.00元(含税)。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8日,除息日与付息日均为2025年3月3日。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利民转债”持有人。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