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Ofweek维科网2024-06-20
11日,海洋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明之辉”)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上述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满足明之辉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继续为明之辉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的担保期限根据具体担保协议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系上市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二号厂房B座1401号
4、法定代表人:朱恺
5、注册资本:5118万元
6、成立日期:2003年3月28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电子与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乙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洁净行业企业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智慧城市系统及产品的开发及应用、城市视觉空间及景观规划设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文化旅游景区、特色城市与特色小镇规划设计;合同能源管理(EMC),节能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广;城市路灯、景观亮化与交通设施的管养;国内外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灯光雕塑、标识标牌、LED显示屏、LED灯具、电子产品、电器产品的研发、设计与生产、制作;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安装与维护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明之辉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823,435,582.84元,负债总额447,182,509.12元,净资产376,253,073.72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3,877,156.17元,净利润-57,870,995.73元。
9、明之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海洋王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额度。在后续实际签署授信担保合同时,明之辉其余股东代表将至少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担保措施,以保障公司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