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08
*ST岭南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北市岭南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在欠付第三人工程价款1.549亿元范围内对原告江西省高登建设有限公司承担付款责任。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