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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002712)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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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控股股东涉信披违规被立案,受损投资者可起诉挽损

http://www.chaguwang.cn  2024-06-25  思美传媒内幕信息

来源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2024-06-25



6月24日盘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公告称,控股股东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于6月24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首创投资立案。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信披义务人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给股民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股民损失,受损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微信公众号或拔打17521517656报名参加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曾在2023年12月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朱明虬、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称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一致行动人首创投资向四川旅投分三次合计转让公司29.99%股份,先后签署了共计11份协议,其中仅告知并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份转让协议》(3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朱明虬股份质押给四川旅投集团情况,但未披露《收购备忘录》《收购备忘录之补充协议》等其他6份协议。

刘鹏律师表示,被立案或跟上述事项有关,具体还需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论或报告,不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均被证监会立案,信披违规被处罚的可能性较大。

此前思美传媒还曾因误导性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2024年1月19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号)。证监局查明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鉴于公司此前曾被处罚,目前控股股东又被立案,符合下列任一区间的投资者可“股民索赔宝”公众号进行索赔登记:

(1)截至2024年6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2)于2019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3)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思美传媒股票,并在2023年11月28日闭市后卖出或仍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撰写,不代表平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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