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经济参考报2021-09-07
9月6日,思美传媒(简称“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被问及是否存在迎合“网红经济”热点概念炒作股价等情形。截至收盘,思美传媒涨0.91%,报收4.44元。
关注函显示,思美传媒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公告,公司与遥望网络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思美遥望。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公告称,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加强公司与遥望网络在影视制作、影视关联的艺人经纪、达人经纪业务上的合作,通过发挥双方优势,推进联合策划和定制IP,整合优质资源,开展旅游影视内容双向植入营销业务。
对此,深交所要求思美传媒说明控股子公司思美遥望成立后的主要业务内容、业务开展模式和经营模式,相关业务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市场前景及竞争格局,公司开展旅游影视内容双向植入营销业务的模式与路径,未来该控股子公司是否会签约“网红博主”或从事“网红直播”“网红带货”业务,是否存在主动迎合“网红经济”等热点概念进行股价炒作的情形。同时,要求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公司现有业务中涉及“网红直播推介”、“网红营销”的情况。此外,还要求补充说明公司及合作方已具备的运营思美遥望所需的资源和核心竞争能力的具体情况。
由于思美传媒2020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为营销服务和影视内容,本次成立的思美遥望的经营范围主要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电影摄制,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商务信息咨询,演出经纪等。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新设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效应,未来思美遥望的业务分别对营销服务和影视内容业务产生何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