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半岛网2024-05-13
5月10日,因会计差错,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浩源”)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4年4月19日,ST浩源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决定撤销将股东周举东分红款7223040元及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红款5702400元用于抵偿其控股股权及关联方占用款项合计12925440元,并将这部分分红款挂账于“应付股利”科目。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调减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25440元,调减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925440元。ST浩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