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4-01
深交所4月1日向*ST猛狮下发关注函,认为此前公司和律师提交的回复意见与规则不符,尚需进一步补充核查及说明。此前回函公告称,公司将债务豁免等同为受赠现金资产,认为债权人对公司的债务豁免为非交易行为,此次债务豁免涉及12名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合计40.3亿元,共计豁免债权金额为34.04亿元。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公司及律师认为此次债务豁免为非交易行为的依据;说明将债务豁免类比为受赠现金资产的合理性;上述未豁免债务未来是否仍需要偿还,未豁免债务是否实质上为通过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形成的重组债务;结合杭州凭德与其他相关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上述已豁免债务未来是否会以其他方式补偿豁免债权人或原始债权人;说明各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否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