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2-16
广东宏大公告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9日和2月22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2024年12月13日,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资产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担保债权最高额限度分别为1.3亿元、8000万元。12月16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新华都工程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7000万元。本次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2.1亿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均在已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对象均为控股子公司,无反担保。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提升至35.69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1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额为43.5亿元,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及相关诉讼、败诉情形。公告还披露了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及备查文件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