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2-09
龙洲股份公告,其控股孙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涉及两起重大诉讼的一审判决结果已出。法院判决中汽宏远需继续履行合同质保义务,并合计赔偿停运损失5183.495万元。此外,担保方东莞市合盈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在部分判项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案件尚处上诉期,最终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