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0-19
每经AI快讯,2021年10月19日,深交所向康达新材(SZ 002669,收盘价:12.84元)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你公司累计向控股子公司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300万元,占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8%。你公司未就相关财务资助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8月25日才召开董事会进行补充审议并披露。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1.2条、第6.2.3条、第6.2.5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