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前发布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3号)。8月7日,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马电器”,002668.SZ)发布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上半年,奥马电器实现营业收入48.06亿元,同比增长33.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11.61万元,同比增长42.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84.69万元,同比增长1.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6亿元,同比减少5043.44%。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指出,报告期内,奥马电器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6亿元,同比大幅下降5043.44%,半年报显示主要因受保理应收款增加影响,奥马电器报告期内金融科技业务板块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为-9.32亿。请说明以下事项:
(1)根据2020年年报,奥马电器2020年保理业务收入仅823.50万元,2021年上半年金融科技业务板块收入为0。请说明奥马电器金融科技业务板块近年业绩大幅下滑、拟对相关业务进行处置剥离情况下,报告期内新增大额保理应收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充分核查相关客户、款项最终流向与奥马电器、奥马电器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奥马电器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合作关系,请结合上述情况说明该笔保理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风险,以及奥马电器的应对措施。
(2)根据半年报,奥马电器子公司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恒丰”)于2021年1月将9亿元保理业务资金汇入客户中油云泽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账户。2020年10月20日,奥马电器曾披露称已收回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对奥马电器应付款项合计9.41亿元,已转入汇通恒丰银行账户。上述回款金额与保理业务转出金额相近,且均仅通过汇通恒丰银行账户。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针对上述回款真实性于2020年10月27日发函关注。请说明汇通恒丰资金短期内大进大出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其历史经营情况是否匹配,相关款项使用是否履行必要程序,并自查前期奥马电器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回函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3号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6亿元,同比大幅下降 5043.44%,半年报显示主要因受保理应收款增加影响,你公司报告期内金融科技业务板块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为-9.32 亿。请说明以下事项:
(1)根据2020年年报,你公司2020年保理业务收入仅823.50万元,2021年上半年金融科技业务板块收入为0。请说明你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板块近年业绩大幅下滑、拟对相关业务进行处置剥离情况下,报告期内新增大额保理应收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充分核查相关客户、款项最终流向与你公司、你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你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合作关系,请结合上述情况说明该笔保理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风险,以及你公司的应对措施。
(2)根据半年报,你公司子公司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恒丰”)于2021年1月将9亿元保理业务资金汇入客户中油云泽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账户。2020年10月20日,你公司曾披露称已收回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对你公司应付款项合计9.41亿元,已转入汇通恒丰银行账户。上述回款金额与保理业务转出金额相近,且均仅通过汇通恒丰银行账户。
我部针对上述回款真实性于2020年10月27日发函关注。请说明汇通恒丰资金短期内大进大出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其历史经营情况是否匹配,相关款项使用是否履行必要程序,并自查前期你公司对我所回函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根据半年报,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6.29亿元,同比增长40.78%;计提坏账准备11.36亿元,同比增长6.02%。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9.8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5.82亿元。请说明以下事项:
(1)请说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速明显高于计提坏账准备增速
的原因,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2)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象中,安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面余额为3.17亿元,福州中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账面余额为1.30亿元,经查询上述公司电话号码与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多个担任法人或曾担任法人的公司电话号码相同。请详细披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象注册成立时间、注册/办公地址、注销时间(若有)、与你公司业务情况、相关款项的具体流向、回款情况,并请全面核查与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请结合问题1、2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向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或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你公司股票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五)项情形而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根据半年报,你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板块对你公司存在欠款3.91亿元。请说明欠款形成原因,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偿债安排,是否具备偿债能力,履约保障及其有效性,是否存在逾期风险,你公司拟处置金融科技业务对上述债务偿还的具体影响。
5、根据半年报,你公司实现投资收益9533.09万元,占你公司利润总额的25.46%,主要为处置远期外汇收益,上期发生额为0。请说明以下事项:
(1)请说明报告期内各期签订的远期外汇合约规模,当期实际交割和期末未交割的合约金额。
(2)请结合各期外销收入、原材料采购金额说明远期外汇合约规模与收入规模、采购规模是否匹配,并请结合相关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说明你公司除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之外是否从事投资投机活动。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9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