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0-17
深交所10月17日下发关于对鞍重股份、公司董事长何凯、总裁李佳黎、董事会秘书周继伟的监管函。
公司10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2021年8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暨关联交易公告》称,拟向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强强投资”)购买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且强强投资承诺在2021年8月10日以前协调标的公司取得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兴矿业”)更新后的《采矿许可证》。
经查,鼎兴矿业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时间取得更新后的《采矿许可证》;公司未及时就该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情况迟至2021年12月7日方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中披露;公司时任董事长何凯、总裁李佳黎以及董事会秘书周继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