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1-07-05
7月5日电 7月5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关于对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文佳、黄卿乐的监管函》称,黄文佳和黄卿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能就所持股份被冻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函显示,2020年7月22日,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航高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目前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以及诉讼事项和诉讼进展的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5月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文佳和黄卿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6510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8%,合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288176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5%。黄文佳和黄卿乐作为首航高科实际控制人,未能就所持股份被冻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指出,黄文佳、黄卿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4.1.5条的规定。同时,深交所提醒上述二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