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1-06-23
6月22日,深交所对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高科”)开具监管函。
此前,深交所曾于5月27日对其2020年年报下发问询函。其中,深交所对报告期内首航高科募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问。
问询函显示,首航高科去年终止达华尚义塔式50MW太阳能(000591,股吧)热发电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2.45亿元用于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项目。根据今年5月首航高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年7月至11月,合计有1.35亿元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普通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随后,首航高科在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称,该1.35亿元的资金转入普通户的情况,其在复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时才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对此事项,首航高科已于今年5月18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对该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确认。同时,首航高科补充,1.35亿元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普通户,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偿还银行贷款、公司日常费用报销等日常经营支出。
深交所指出,首航高科未及时审议及披露事项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同时,深交所表示,首航高科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公开信息显示,首航高科成立于2001年,后于2012年上市深交所主板,主营业务为空冷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首航高科2020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其实现营业收入4.41亿元,同比下滑4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62亿元,较上年由盈转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