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2-04-14
4月13日,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收到长鹰云启发来的北京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扣划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104,005,200股“长鹰信质”股票相应的红利10,400,520.00元至北京金融法院执行案款账户;将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104,005,200股“长鹰信质”股票(不包括股息、红利等孳息)作价人民币1,571,830,587.6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等额债务;上述财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完成股份变更过户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无限售股104,005,2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75%,为公司单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尹兴满先生,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完成股份变更过户后,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