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与ST摩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ST摩登向部分已提请诉讼的原告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9,155,163.85元。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除了ST摩登以外,最近还有*ST红相、西陇科学、广州浪奇的股票索赔也正在线索征集中,相应广大受损股民朋友可予以关注,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挽回投资损失。
ST摩登信披违规被处罚广州中院判投资者胜诉
2022年1月17日,ST摩登(002656)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一、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ST摩登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以上市公司或子公司名义为林永飞等关联方提供连带担保共5起。二、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ST摩登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以预付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账款、预付投资款、预付工程款、现金混合管理等形式,通过供应商、加盟商等账户累计向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24,691.21万元,用于归还贷款、借款或投资给其子公司、其他股权投资、支付瑞丰集团日常费用或工资等方面。
目前,广州中院已对部分投资者诉ST摩登虚假陈述案作出了一审胜诉判决。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确定:于2018年4月12日至2020年1月10日之间买入ST摩登,且在2020年1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摩登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该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5年1月17日,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尽管ST摩登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现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上诉。根据代理证券诉讼的经验,在一审胜诉的情况下,ST摩登提起上诉,推翻一审判决难度很大。
*ST红相被立案索赔征集中
2023年5月11日,*ST红相(300427)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据悉,*ST红相2022年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存在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公司对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影响金额分别占当年更正前营业收入的7.04%、11.26%、1.17%;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分别占当年更正前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08%、24.98%、3.78%;由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西陇科学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民索赔征集中
2023年5月6日,西陇科学(002584)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2023年6月30日,西陇科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实际控制广州聚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化工)、广州万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星材料)、海南恒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恒富)、张家港保税区爱睿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睿特化工)等4家公司,并通过与上述公司虚构乙二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
此外,西陇科学还协调第三方公司配合在无商业实质的情况下,插入到宁波汕源实业有限公司、镇江鹏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创凯旭能源有限公司等已开展的甲醇贸易链条中,后续通过返还贸易利润,协调安排资金到相关客户用于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通过上述方式,西陇科学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597,647,922.97元、营业成本合计595,989,246.87元、利润合计1,658,676.10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9.57%、10.34%、2.04%。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457,764,040.40元,营业成本合计1,444,283,514.95元,利润合计13,480,525.46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1.32%、22.98%、5.93%。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785,354,194.46元,营业成本合计777,229,329.99元,虚增利润合计8,124,864.47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2.94%、22.97%、8.98%。2023年4月29日,西陇科学发布有关上述差错更正公告。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已有投资者一审获胜诉广州浪奇索赔进行中
据悉,就投资者诉广州浪奇(00052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目前,广州浪奇仍面临多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起诉,受损股民可关注加入索赔。
此前,广州浪奇曾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一)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报、2019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年报、2019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三)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报、2019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间买入,在2020年9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