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2021-12-07
12月6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摩登”)发布晚间公告称,由于信披违规,ST摩登及相关当事人被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并罚款。
公司信披违规
据悉,经广东证监局查明,ST摩登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 月,ST摩登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以上市公司或子公司名义为林永飞等关联方提供连带担保共 5 起,其中:2018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金额累计 21,928.5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28%;2018 年度对外担保金额累计 31,928.50 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41%;2019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金额累计 46,928.5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7%。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提供重大担保的情况。ST摩登 2018 年半年报、2018 年年报均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半年报仅披露其中 2 起担保事项,涉及担保金额合计20,000 万元,未披露剩余 3 起担保事项,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ST摩登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以预付账款、预付投资款、预付工程款、现金混合管理等形式,通过供应商、加盟商等账户,累计向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 24,691.21 万元,用于归还贷款、借款或投资给其子公司、其他股权投资、支付瑞丰集团日常费用或工资等方面。
截至2018年末, ST摩登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合计15,099.83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4%;截至 2019 年 6 月末,ST摩登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合计 24,379.1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4%。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ST摩登 2018 年年报、2019 年半年报均未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失职
林永飞,作为ST摩登时任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全面负责ST摩登的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事宜。林永飞组织指使相关人员以ST摩登及其子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并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至控股股东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提供担保,也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相关情况,并签字保证 2018 年半年报、2018 年年报、2019 年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林永飞除依据上述身份实施违法行为外,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存在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翁武强,作为ST摩登时任董事、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翁武强未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职责,根据林永飞的指示安排对多笔未签订合同的资金进行付款审批,其后未跟进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也未采取措施定期清理和督促应收款回款,导致ST摩登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翁武强签字保证2018 年年报、2019 年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刘文焱,作为ST摩登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主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刘文焱未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职责,根据林永飞的指示安排对多笔资金进行付款审批,其后未跟进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也未采取措施定期清理和督促应收款回款、了解合同履行进展,同时知悉ST摩登与瑞丰集团存在现金混合管理的情况,导致ST摩登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刘文焱签字保证 2018 年年报、2019 年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主体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广东证监局对ST摩登、林永飞、翁武强、刘文焱采取以下行政处罚并罚款:
一、对ST摩登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
二、对林永飞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20 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 40 万元罚款。
三、对翁武强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
四、对刘文焱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