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6,000万元–12,000万元
亏损:12,082.46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6,000万元–12,000万元
亏损:659.81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172元/股–0.2343元/股
亏损:0.24元/股
营业收入
70,000万元–100,000万元
126,798.59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60,000万元–88,000万元
107,320.57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经营业绩无较大变化,出现大幅亏损原因主要系股东胡
卫林资金占用问题解决进度落后于预期,公司对应收款的可回收性进行判断并合
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四、风险提示
1.股东胡卫林资金占用问题可能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4,149.90万元。公司就上述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方
案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并同步推进方案落地。因涉及范围较广,部分方案的
落地存在不确定性,故暂估5,000万元至11,000万元减值准备,具体金额视公司
2021年度报告出具前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情况而定。
2.由于俄联合股权出售事项仍在推进中,尚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批,本次业绩预告未考虑俄联合股权出售的财务影响。
3.鉴于上述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以及俄联合股权出售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可能导致公司2021年度内控鉴证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9.8.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四)
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
报告。公司若出现上述情形,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披露的财务数据中商品贸易业务收入为32,651.86
万元,毛利率仅0.04%。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预审后认为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该商
品前并不能够控制该商品,公司在贸易销售业务中主要作为代理人角色,按净额
法确认收入更为恰当,所以本次业绩预告中已将该部分收入改为净额法确认。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
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