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腾讯财经2021-07-26
7月22日,扬子新材(002652.SZ)发布公告表示,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督措施决定书。
来源:扬子新材公告
公告显示,1月29日,扬子新材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净利润为2893万-2995万元;4月15日,发布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实现净利润为2907.00万元;4月26日,发布2020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实现净利润为2349.28万元;4月28日,发布2020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净亏损1.21亿元;4月29日,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净亏损为1.21亿元。
江苏证监局表示,扬子新材对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的多次预计不准确,且均与实际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据此,扬子新材已违反相关规定,现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扬子新材表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同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开资料显示,扬子新材成立于2002年11月,2012年1月19日登陆资本市场,主营业务为有机涂层板及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7月16日,扬子新材发布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净利润320万-400万元,2020年同期净亏损为13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