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联社2021-07-21
7月21日讯,扬子新材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75号。因公司对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的多次预计不准确,且均与实际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