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荣联科技(002642)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个股最新内幕信息查询:    
 

延华智能违规 股民索赔获一审胜诉判决 ST中利、荣联科技、三七互娱索赔征集中

http://www.chaguwang.cn  2023-09-20  荣联科技内幕信息

来源 :21经济网2023-09-20

  2023年6月2日,延华智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对此,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邓律师表示,延华智能的受损股民可维权索赔了。

  此外,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除了延华智能以外,最近还有三七互娱、ST中利、荣联科技、江特电机、每日互动、惠程科技等股票索赔的线索征集也正如火如荼进行当中,相应广大受损股民朋友可予以关注。

  延华智能股权转让纠纷案本月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2023年9月5日,延华智能(002178)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北京第三中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内容为:1、中汇乾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延华智能支付股权回购款,包括股权受让对价184,50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按照年利率12%计算);2、中汇乾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延华智能支付违约金(以30,189,200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三为标准计算);3、中汇乾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延华智能支付律师费;4、驳回延华智能的其他诉讼请求;5、保全费、案件受理费均由中汇乾鼎承担。

  此前,延华智能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作为原告与被告北京中汇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乾鼎”)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经法院审查,已于2022年8月16日立案,案号为:(2022)京03民初508号。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6月1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6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ST中利被立案调查目前已进入重整阶段

  2022年11月8日,ST中利(002309)及控股股东王柏兴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中利及控股股东立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常熟分行”)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三)、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被告四)、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五)、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被告六)、山东腾晖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七)的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与中行常熟分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利集团、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中行常熟分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分别与中行常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山东腾晖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与中行常熟分行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中利集团与原告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及补充协议,并签订了多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补充合同。中行常熟分行请求法院判令:(1)中利集团归还借款本金484,497,177.56元,本金及利息的罚息8,227,201.91元,复利42,985.24元(罚息、复利暂计至2023年2月22日),合计492,767,364.71元。支付原告律师费199,998元;(2)原告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以折价、拍卖、变卖被告一至被告六的抵押资产,以及被告七质押的应收账款在合同范围内优先受偿。(3)由上述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法院决定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本案尚未开庭。目前中利集团及其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均已进入预重整或重整,中利集团与产业投资人、牵头财务投资人已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中利集团及临时管理人等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公司及子公司的预重整、重整相关事宜。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11月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荣联科技被立案且收到警示函受损股民请关注

  2023年1月31日,荣联科技(002642)公开披露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同日,荣联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荣联科技于2019年7月4日、8月1日、8月26日和2021年12月22日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顺联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2,956万元;于2019年11月12日和2021年12月22日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云栖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1,542万元;上述款项后续均转入大股东王东辉控制的北京极至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但荣联科技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等公告未包含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7月4日至2023年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三七互娱被立案调查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2023年6月27日,三七互娱(002555)、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卫伟和公司副董事长曾开天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三七互娱、李卫伟和曾开天立案。9月20日收盘,三七互娱股价为20.60元/股,相较6月末的高位,股价下跌幅度最高超过40%,几近腰斩。

  8月30日,三七互娱发布2023年半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7.61亿元、12.26亿元,分别同比-4.10%、-27.67%,其中二季度单季实现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9.96亿元(yoy-0.18%)、4.51亿元(yoy-51.72%)。三七互娱发布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22亿元至23亿元,同比-2.51%至+1.92%,其中Q3预计归母净利润9.5亿元至10.5亿元,同比+69.17%至+86.98%。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6月27日(含当日)买入,在2023年6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qq.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